有关学院:
为规范校企(地)合作项目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拟开展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经与相关部门商定,并报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7年11月4日。
二、评估对象
1.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办学项目。责任单位: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2.教育部—凤凰卫视·凤凰教育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合作办学项目。责任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3.衡阳师范学院—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衡阳师范学院通拓国际电商学院”合作办学项目。责任单位: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三、评估依据
以《衡阳师范学院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实施办法》(见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为依据,开展评估。
四、评估方式
1.听取汇报并查阅相关资料。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相关支撑材料。
2.现场考察。根据项目协议书内容,实地考察合作办学项目协议履行情况。
3.座谈交流。与项目负责人及师生代表进行座谈,主要考察项目建设对人才培养的成效、合作办学的成效。
五、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建设期未有一年的项目参与评估检查,但不给评估等级。
六、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于10月23日前交转型发展办公室。
2.各项目需准备10分钟的PPT课件进行汇报。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实施办法
2.衡阳师范学院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3.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协议的落实情况
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教务处
审核评估办公室 转型发展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