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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的通知

  编辑:转型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1 15:05   浏览:

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校企(地)合作项目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拟开展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经与相关部门商定,并报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811161117

二、评估对象

1.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办学项目。责任单位: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2.教育部凤凰卫视·凤凰教育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合作办学项目。责任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3.衡阳师范学院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衡阳师范学院通拓国际电商学院合作办学项目。责任单位: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三、评估依据

 以《衡阳师范学院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实施办法》(见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为依据,开展评估。

四、评估方式

1.听取汇报并查阅相关资料。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相关支撑材料。

  2.现场考察。根据项目协议书内容,实地考察合作办学项目协议履行情况。

3.座谈交流。与项目负责人及师生代表进行座谈,主要考察项目建设对人才培养的成效、合作办学的成效

五、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单位高度重视,根据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于119日前把《自评报告》、自评表和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协议的落实情况纸质稿一份交转型发展办公室,电子稿发至932900931@qq.com

2.各项目需准备10分钟的PPT课件进行汇报。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实施办法

2.衡阳师范学院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3.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协议落实情况

4.校企(地)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专项评估自评表

 

 

转型发展办公室 审核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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