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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的通知

  编辑:转型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18 09:51   浏览:

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自2016年以来,学校积极组织相关学院教师申报“教育部教育司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目前已有37个项目获得立项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建设基本情况

两年来,学校先后有7个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并获得立项共37个项目,其中15个项目与合作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6个项目已有进校经费(共15万元),2个项目已结题;具体情况如下表:

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

单位

合作

单位

责任人

立项文件

进校

经费

备注

1

基于JAVA语言的软件项目开发项目申报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郑光勇

2017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7372017811



2

C++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李浪

郑光勇

2017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7372017811

5万元

已结题

3

市场营销人才培养 模式研究

经济与管理 学院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皮修平

2017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7372017811


已签订合作协议

4

衡阳师范学院-达内校外实践基地 建设

数学与统计 学院

达内时代科技集团公司

李龙

2017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7372017811


已签订合作协议

5

二极管伏安特性测定演示装置的设计与开发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陈纪友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0.6万元合同金额1万元

已签订合作协议

6

衡阳师范学院-达内校外实践基地 建设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谢宇希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已签订合作协议

7

微信小程序应用于单片机硬件教学 平台的开发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北京杰创永恒科技有限公司

谢宇希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8

应用型本科通信原理虚拟实验 课程设计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肖宾宾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1万元

已结题

9

嵌入式和电子通信专业创新型骨干 教师培训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北京凌阳爱普科技有限公司

唐建锋

谭延亮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已签订合作协议

10

HTML5项目 开发实训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华清远见 教育集团

杜社会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已签订合作协议

11

嵌入式开发项目 实训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华清远见 教育集团

杜社会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已签订合作协议

12

 

嵌入式开发实训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华清远见 教育集团

刘洪波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13

信号与系统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百科荣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朱亚培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14

实践条件建设项目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黄顺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15

基于超星学习通平台的地方高师院校大学物理实验的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北京超星尔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刘雅丽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3万元

已签订合作协议

16

自动控制原理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祖强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17

基于大数据开发的教学内容和课程 改革研究

数学与统计 学院

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王增波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2.4万元

已签订合作协议

18

ICT专业项目综合 实训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北京凌阳爱普科技有限公司

邓红卫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已签订合作协议

19

混合开发框架app的设计与开发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杭州华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邓红卫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价值3万元的教学软件

签订合作协议

20

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新工科建设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浪

2017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842018125



21

新工科背景下多方协同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邓红卫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22

新工科建设背景下电子信息类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 实践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王承龙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23

基于新工科背景下计算机专业课程 建设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彭亚云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24

Android物联网应用开发教学改革 项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焦铬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25

面向新文科的跨学科交叉特色专业建设研究以衡阳师范学院经济学专业为例

经济与管理 学院

开来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卜华白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签订合作协议

26

物联网(大数据)技术习题下的教学形式的创新改革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南京网博计算机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许岳兵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27

华清远见师资培训 项目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华清远见 教育集团

刘洪波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28

产教融合背景下统计学专业实务导师协同育人体系构建研究

数学与统计学院

广州泰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黄海午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签订合作协议

29

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开发与 实践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上海导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许岳兵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30

实践条件和实践 基地建设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华清远见 教育集团

刘洪波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31

云安全实践基地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邓红卫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32

校企合作共建创新创业中心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谭延亮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33

物联网技术创新 创业基金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上海导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邓红卫

2018年第一批教高司函【2018472018428



34

地方本科院校化学、化工类专业新工科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的探索与 实践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北京微瑞集智科技有限公司

付伟伟

2018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9122019313



35

双一流背景下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的大学物理优秀教师的创新能力发展与提升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北京广益三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唐世清

2018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9122019313



36

师资培训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北京凌阳爱普科技有限公司

唐世清

2018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9122019313



37

衡阳师范学院(环珠)教育硕士研究生协同育人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教育科学 学院

广东环珠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唐芳贵

2018年第二批教高司函【2019122019313



 

二、规范项目管理的几点要求

1.科学认定项目。根据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校政纪要[2019]1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参照社科类横向项目对待。该类项目认定为社科类横向项目的基本条件是: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立项文件;

2)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立项文件下达后6个月内,与合作企业签订具体实施合作协议,细化合作任务,明确双方合作责任。合作协议按照学校横向项目立项审批程序进行,签订合作协议时避免合作商业化。

2.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成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场地、条件支持,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坚决杜绝以下立项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现象发生:

1)已立项,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立项文件下达后6个月内未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

2)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研究经费未按照协议约定进校。

3)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组没有组织实施,未按时结项。

学校将对以上立项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对存在以上情况(1)、(2)的项目,学校不认定该项目社科类横向项目对存在以上情况(3)的项目,学校原则上不再推荐该项目负责人申报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校科字[2018]4号)》执行,各项目要按期圆满完成项目任务,确保项目质量,提升项目建设效能。每位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该类项目两项。

三、当前项目的整改任务

1.对“已立项,未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没有实施项目”的项目:若在项目建设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要尽快与合作企业加强沟通联系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督促企业履行承诺,促使支持经费和硬软件进校;若项目建设期已满,还未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以及项目经费未进校,项目负责人要尽快与合作企业沟通协商终止或撤项,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转型发展办公室。

2.对于未按时结题或企业评价“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与合作企业联系,可在项目建设期满后6个月内进行整改后通过验收,否则做撤项处理。

3.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和整改。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排查项目是否出现了立项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现象,立行立改;2019631日前整改完成。如项目负责人不高度重视,不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学校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同时学校不再推荐该项目负责人申报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转型发展办公室

2019418